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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延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政发〔2009〕48号),设立延庆县商务委员会(简称县商务委),挂延庆县粮食局(简称县粮食局)牌子,与中共延庆县委商务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商务工委)合署办公。县委商务工委是负责本县商务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县委派出机构。县商务委(县粮食局)是负责本县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委商务工委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定,负责商务工委系统党务、干部管理、党员发展教育工作并对县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实施检查、监督、考核、评比,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商务工委系统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内外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内外贸系统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老干部工作。
     
    县商务委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内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县的有关规定;对本县内外贸易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内外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储备。参与重要商品市场和大中型商业设施建设规划及设计方案的评审。组织指导商业改革;推进现代化营销方式和流通业态的创新、发展;负责粮食收购、生猪定点屠宰、盐业专营管理、饮服修、美容美发、洗浴等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县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等各种审核报批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及统计工作。负责本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以及外资企业的管理;负责本县到境外开展投资、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和申请援外项目、政府间双边与多边合作项目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对本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境开展经贸活动的申请进行初审和上报工作。
     
    地址:延庆县新城街2号
    电话:6910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