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负责本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县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
2.研究本县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市计生委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以及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拟定、考核,并监督执行。
4.负责全县人口的统计工作,组织县、乡镇的计划生育专项调查;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全县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5.组织并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计生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
6.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节育、优生组织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负责制定全县避孕药具的发放计划,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7.负责制定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计划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审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9.负责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负责监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使用。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延庆县东外大街98号
电话:010-6910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