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延庆县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成立于1980年,原名“延庆县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1995年更名为“延庆县农业委员会”。2001年,将原延庆县人民政府山区建设办公室并入农委,与中共延庆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2009年机构改革后,因职能转变,延庆县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延庆县农村工作委员会(挂延庆县人民政府山区建设办公室)与中共延庆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六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综合科、发展改革科、村镇建设科和山区建设科。
延庆县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村镇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协调实施。
2.承担完善本县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针对本县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3.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县农村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负责对新农村建设的统筹协调、规划和政策研究,协调推进新农村、村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修订本县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工作。
5.负责拟定山区发展规划,研究山区经济发展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山区经济建设工作。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承担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农村地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工作。
9.组织指导本县农产品流通管理和市场研究。
10.协调农委系统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延庆县西街2号
电 话:6914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