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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委经济信息化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定,研究本县经济信息化改革发展、经济信息化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经济信息化系统单位的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实施领导和本系统工作的协调,贯彻县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并对所属单位的工作实施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3.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经济信息化系统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经济信息化系统科级、副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培训、考察和任免审批的呈报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经济信息化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信息化系统党员教育工作,并对经济信息化系统未设党委的党组织发展党员进行审批。
    5.负责经济信息化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经济信息化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协调处理不安定事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负责经济信息化系统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老干部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县经济信息化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监测、分析和调控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5.指导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拟订本县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7.组织实施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指导和促进本县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9.指导和协调本县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推进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10.统筹推进本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利用、共享;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统筹协调本县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12.负责本县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3.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承担延庆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开展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5.指导本县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有关人才培训。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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